丽水市市级节水型企业确认办理办法方针解读
为充沛推进节水型企业的建造,提高工业范畴水资源使用功率,根据省经信厅、省建造厅、省水利厅、省节水办《关于展开节水型企业建造作业的告诉》(浙经信资源〔
答:(一)《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建造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水办关于展开节水型企业建造作业的告诉》(浙经信资源〔2017〕31号)
(三)《用水单位水计量用具装备和办理公例》(GB/T 24789-2022)
答:《办理办法》文件包含总则、门槛、作业程序、监督办理、附则等五个部分15条,以及附件2个,清晰了拟定根据、节水型企业的界说、责任分工、确认条件、申报、复核程序、违法违规处理以及吊销、改变等相关内容。
答:点评目标主要是丽水市内纺织、造纸、石化、化工、钢铁、电力等高耗水职业规上工业公司,或年取水量超越1万立方米的工业企业。
(一)请求。申报单位照实填写市级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向所在区域经信主管部门提出请求。
(二)引荐。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会同区域内建造和水行政主任部门对申报单位做审阅引荐,提出引荐意见报市经信局、市建造局、市水利局。
(三)评定。市经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牵头安排对企业相关申报材料来会集评定,必要时展开当地检测查验,确认拟确认名单。
水表计量率:指水表显现的用水量与实践用水量的比值,反映了水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间二级表计量率=(二级表水量之和/一级表水量)x100%。